舊型式垃圾車在壓縮垃圾時所使用的作業動力來源來自於柴油引擎,經由動力分導裝置(PTO)傳輸,蒐集垃圾作業時車輛引擎需要怠速運轉(垃圾壓縮作業需要提高轉速),此舉容易造成噪音、空氣汙染、燃油量大及碳排量增加。而電動壓縮艙以電池系統帶動馬達作為壓縮艙之動力來源,取代傳統由引擎帶動壓縮艙之動力分導系統(PTO),同時具備相同的垃圾清運量,也可搭配不同底盤形式之車輛。
考量國內環境因素,如欲在車輛停等或怠速熄火時仍可維持垃圾壓縮系統運作,其解決方案之一就是採用電動壓縮艙設備。除了不須停車即可壓縮垃圾外,電動壓縮艙設備的優點還有:低碳環保,車體新穎,可以提升清潔隊形象;減少油耗並可推動低碳垃圾車清運工作減少空氣汙染;壓縮噪音較小等優點。(如圖一所示)。
當電動壓縮艙垃圾車作業時,可以關閉車輛引擎。 | 柴油引擎僅在行駛時運行。 |
環保署自103~109年間共補助各縣市採購636輛電動壓縮式垃圾車,103~109年間補助之電動壓縮式垃圾車皆已正式執行清運工作,電動壓縮垃圾車節能減碳效益估算基準與計算方式如下:1.假設每輛垃圾車每日行駛里程為100公里/日,老舊垃圾車平均油耗為0.33公升/公里;2.老舊垃圾車汰換為電動壓縮垃圾車之節油效益包括老舊底盤車汰換為新底盤車之節能效益有3%,壓縮系統部分,電動壓縮垃圾方式之能耗較引擎動力壓縮垃圾可節能15%,亦即,整輛電動壓縮垃圾車較老舊引擎動力壓縮式垃圾車之能耗可達18%,另CO2減量係按油耗減量估算(每公升柴油排放2.78公斤CO2),依前述估算方式進行推估,若皆有正常使用電動壓縮系統,初步統計自104年至今(110年8月)已節省約1,921,920公升油耗及5,342.94公噸排碳量,各縣市節能減碳成效,詳如表1所示。